首届“华夏情”全国书画艺术大赛征稿启事
主办 :中国艺术家协会、中国艺术家协会发展有限公司、南京珠湖书画艺术交流有限公司
一 评委会
大赛组委会将由专家组成评委会,本着 “ 艺术第一 ” 的宗旨,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、复评、终评。
二 征稿对象
18 周岁以上(包括 18 周岁)海内外书法家、画家、书画爱好者。
三 参赛项目
1 书法(含篆刻、硬笔) 2 美术(含中国画、油画、装饰画、工笔画、漫画、版画、剪纸、水彩画)。
四 作品尺幅及要求
1 书法、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(尺页除外),内容健康向上,尤欢迎自撰诗词及创作作品,篆书、草书及篆刻请附释文,勿需装裱。硬笔书法不超过四尺对开,篆刻作品 6 方印拓,需粘贴在 40cm × 60cm 的印屏上,其中两方附边款。油画作品可先寄作品照片评选,篆刻、油画作品如入选后,需寄作品原件。
2 请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。另附 300 字内个人简历一份。 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华夏情”字样。
五 投稿要求
1 投稿时每件作品需汇参评费 30 元(作品件数不限),海外每件 30 美元。参评费请勿在作品中夹寄,以免丢失,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,汇款人姓名、地址必须与署名保持一致,以便统计。
2 中国艺术家协会会员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书复印件免交参评费且免初评。
六 待遇及作品归属
1 本次大赛设金奖 50 名,银奖 150 名,铜奖 250 名,全国拟入选作品 450 件,凡入选者具备加入中国艺术家协会会员。将从获奖作者中根据个人申请,聘请少量中国艺术家协会理事等职。所有获奖入选作者由大赛组委会及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。获奖精品作品将结集成册《首届华夏情? 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精品作品集》。入编作者可按成本价自愿订购《作品集》。
2 限于人力,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,作品的所有权、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。
七、截稿日期 2007 年 5 月 31 日 ,以当地邮戳为准, 6 月中旬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将在专业媒体公布。
八、收稿及汇款地点
1 大陆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:
江苏省南京市江东门邮局 3621 信箱“华夏情”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收 邮编 210036
电话 025 — 86474892 82058472 传真 025 — 86474892 E-mail:chinaartist@mail.china.com
2 海外书画家投稿汇款地址(大陆书画家请不要投稿此地址):
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 255 号信和广场 12 楼 1205 室中国艺术家协会
CHINA ARTIST ASSOCIATION UNIT 1205 , 12/FL. , SINO PLAZA , 255 GLOUCESTER ROAD , CAUSEWAY BAY , HONG KONG 。 E-Fax 传真 : 00852-35596605
九 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。
首届 “华夏情”全国书画艺术大赛组委会
2007 年 3 月 1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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